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市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市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专业安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科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市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3、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2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雾、雨、雪、道路结冰等)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要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的力度,大队成立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纪平任组长,教导员王志祥、副大队长孙骋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秩序室,负责本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实施程序
(一)大队根据所辖道路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交通管制方案,在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的同时,做好管制的一切准备,实施管制后要将管制情况及时上报。
(二)在实施交通管制时,需要相邻大队配合的,要迅速报告支队并通报相邻大队。
(三)交通管制措施解除后,大队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报告。
四、实施措施
(一)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影响正常通行时,要组织警力加强巡逻,向车辆驾驶人发放安全行车警示卡,提示驾驶人减速行驶,注意安全,宣传冰雪道路条件下的安全行车常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
(二)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道路结冰情况较为严重,无法保证安全通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下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的规定,要做好车辆分流工作,县乡道路无法分流时,要采取停班停用的准备工作,并向乘客说明情况。防止车辆进入结冰严重且能见度低的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搞好勤务保障工作。道路巡逻车必须配备齐全良好的勘查工具和警示标志,所有值勤民警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争取主动权。
(三)建立与新闻、交通、公路、卫生、保险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路况信息,遇有重大险情时要做到快速联动。
(四)遇道路积雪时,大队应立即与道路管理部门联系,督促其及时在路面抛洒防滑砂;要求过往车辆安装防滑链 ……此处隐藏30566个字……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7.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